所需文件
- 香港身份證副本,如僱主非香港永久性居民 ,請另外出示旅行証件副本
- 稅單、定期單、銀行存摺之發薪紀錄,私人公司糧單則不適用。
- 最近三個月以僱主名義登記的水費/煤氣費/差餉/電費/固網電話費/收費電視之帳單正本。
- 如僱主居於租住政府的公屋,需提供租約及到所屬之房屋辦事處申請外傭臨時居住籍同意書(暫住證)。
- 如果入息證明或地址證明任何一張有僱主以外之名字,需出示關係證明,如結婚證明書,出生證明書等。
* 如你想要聘用兩名外傭,所需之年薪或定期存款為兩倍,如此類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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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項
貴客聘請家庭傭工來港工作,雙方需同意下列條文,而一切以香港特別行區政府所頒發之僱傭合約 I.D.407 Form 為 準,而僱傭合約大概內容如下:僱主每月支付女傭之薪金為 HK$4,630.00 (薪金根據當時政府之頒報為準 )。 合約兩年期間,僱主須負責女傭之食宿、醫療、勞工保險,女傭每年享有 12 天勞工假期;及 7天有薪假期。女傭合約 生效到港工作日起計,首 3個月女傭不能享有勞工假期。若任何一方提出解約,則需要一個月前書面通知對方或即時賠償予對方一個月薪金 (現為 HK$4,630.00) 作為代通知金;而無論任何一方提出解約或合約完滿時,僱主必須支付女傭 返合約上之原居地機票及行程津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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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處之道 : 由於外傭離鄉別井到港工作 , 每有思鄉及孤獨感 ., 故此僱主若能体諒而予以適應時間 , 而給予家的感覺 , 給予足夠食物及休息時間 ; 有云 : 若要人怎樣待你 , 你也要怎樣待人 . ( 聖經 ) 僱主僱員間均能開心快樂相處 .. |